
根據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書顯示,一名藍姓男子在今年1月9日上午,在楠梓區一處廟前廣場,對一名正在遛狗的婦人進行性騷擾,導致該婦人事後出現急性壓力症候群,多次做惡夢並需就醫治療。藍姓男子最終被橋頭簡易庭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000元,案件仍可上訴。
據了解,藍姓男子與被害人A婦並不相識,雙方僅在A婦遛狗時偶爾打招呼。當天上午,藍男主動接近A婦,假意表示可以為她做肩頸按摩。A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同意了,隨後藍男要求A婦背對他坐下。趁此機會,藍男自背後以右手抓住A婦的右手,並拉著她的手觸摸自己的胸部,隨後迅速將手伸入A婦的上衣內,捏其胸部。
A婦驚慌失措,立即逃離現場。事後,她感到極度噁心、委屈和羞辱,並向丈夫描述了這段經歷:「我被鹹豬手了,那個阿伯說要幫我按摩肩頸,結果手直接伸進衣服裡。」由於這段經歷,A婦多次做惡夢,難以入睡,最終被醫生診斷為急性壓力症候群。
藍姓男子在法院準備程序時坦承了自己的行為,但被害人堅決拒絕調解。最終,橋頭簡易庭依性騷擾罪判處藍男3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9,000元,案件仍可上訴。
此事件再次提醒社會,公共場所的個人安全問題不容忽視,特別是對老年人和婦女的保護應更加強化。同時,司法系統應對此類案件保持高度關注,確保受害者得到公正的保護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