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滅火器自爆再引議員呼籲 增設消防栓以提高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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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基隆市通仁街165巷2弄的一具滅火器於上午10點50分左右發生自爆,幸無人員受傷。此次事件再度引發了當地居民和議員對於公共消防安全的關注。

基隆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黃琦初表示,這具自爆的滅火器生產於2020年,按照規定,滅火器每三年應進行汰舊換新。然而,這具滅火器屬於被擅自移動的「孤兒滅火器」,未能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和汰換。黃琦初呼籲市民,若需移動滅火器,應事先向區公所申請核備,以確保滅火器的管理和安全性。

居仁里長洪文慶指出,滅火器未能發揮救災功能,反而威脅到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他建議市政府應考慮在公共場所增設消防栓,以更有效地應對火災。洪文慶提到,2022年同樣在居仁里發生過滅火器自爆事件,當時滅火器尚未過期,因此未進行更新。然而,三年多後,該滅火器已超過使用期限,仍未進行更新,最終導致自爆。

基隆市中山區議員宋瑋莉在市議會定期大會上表示,3年多前的滅火器爆裂事件曾引發居民恐慌,許多居民不同意將滅火器設置在住家附近。宋瑋莉提議,在山坡地等高風險區域增設消防栓,以提高火災救援的時效和效果。她強調,消防局曾計劃全面回收戶外滅火器,但部分里長認為在狹窄巷弄中,滅火器仍有必要存在,以應對突發火警。

黃琦初進一步解釋,此次自爆的滅火器本應在2023年進行汰換,但由於被擅自移動,導致無法按規定進行管理和更新。他再次提醒市民,擅自移動滅火器不僅可能造成安全隱患,還會影響滅火器的定期檢查和汰換工作。

基隆市通仁街165巷2弄一滅火器今天(24日)早上10點50分左右發生自爆,幸無人員受傷。此次事件再度凸顯了公共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呼籲相關部門和市民共同努力,確保消防安全措施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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