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委員人數不足而無法做出正式決議,對電視產業造成了重大影響。許多電視系統與頻道變更申請案已經拖延超過一年,形成僵局。學者建議,應修訂《有線電視法》,明確規定合理的審查期限,以解決當前問題。
世新大學廣電系兼任副教授何吉森指出,NCC因委員人數不足而無法進行正式決議,這已經對業者權益造成嚴重影響。他認為,針對《有線電視法》訂定合理的審查期限是當務之急。何吉森表示,有線電視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營運計劃書內容,反映了產業的變動,也直接關乎閱聽眾的權益,因此應設立一定的審查時限。
根據《行政程序法》第52條規定,一般情況下審查期限為兩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次。然而,目前NCC的某些審查已經拖延超過一年,顯然是個問題。何吉森建議,應通過修法明確審查期限,逾期視為同意變更或備查,以保障業者的權益。
此外,何吉森還提出,《有線電視法》關於市佔率上限的規定也應重新檢討。台灣經濟研究院的研究顯示,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之間存在競爭替代關係,因此可以將其納入同一市場進行計算。《有線電視法》第24條在計算系統總訂戶數時,應考慮包括境內其他多媒體內容平台的訂戶數。
近日,立法院已有立法委員提出修法草案,旨在解決NCC無法召開委員會審查頻道變更案件的問題。這主要是因為有線電視戶數自2017年高峰的526萬戶,連續31期下滑至431萬戶,而其他視訊平台的訂戶數則迅速攀升,形成不對等的市場現象。立法委員希望通過修法,將各供公眾收視聽平台的訂戶數納入評估,動態調整有線電視戶數上限,以促進系統業者之間的充分競爭,加速建構台灣第二條韌性高速寬頻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