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蘇丹紅化妝品檢驗結果公布 14家企業18項產品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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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今日公布第二批化妝品使用禁用工業色素「蘇丹4號」的檢驗結果,共有14家國內企業的18項產品被檢出含有該色素。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这批產品已暫停販售並下架,相關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將被移送地檢署進一步偵辦。

王德原指出,此次問題原料的供應商為「亦鴻企業有限公司」,其提供的「紅色複方」原料被檢出含有禁用色素蘇丹4號。原料生產商Campo Research(Campo Cosmetics)Pte. Ltd.所生產的「Campo Siddha Vepuvillai Karushalai Yenai」原料,涉及多款化妝品產品。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檢驗結果顯示,14家國內業者中,扣除1家國外業者及1家原料出口商後,共12家及其18項產品被檢出含有蘇丹4號。

根據檢驗報告,問題原料批號2025-01-13、2025-02-18、2025-10-10的蘇丹4號含量分別為1,177 ppm、1,151 ppm、1,486 ppm。其中,綠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專心護唇油-莓紅版」批號M25062702、M25073001、M25100701的檢出結果分別為48 ppm、50 ppm、54 ppm。

食藥署為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主動「價購」疑似問題產品,並由國家實驗室使用高靈敏度的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進行檢測,採用同位素內部標準品法進行定量分析,以克服複雜基質對精確度的影響。此外,對於高濃度的問題原料,還採用了液相層析儀(LC)進行定量分析,確保檢驗方法的準確性。

王德原強調,檢出禁用色素蘇丹4號的產品違反了《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規定,依同法第22條,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500萬元罰鍰,並由所轄衛生局進行後續裁處。不合規定的產品依同法第16條至第18條規定,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並沒入銷毀。

此次事件中,高濃度的禁用色素混入化妝品,顯然是假冒詐欺行為。王德原表示,食藥署將「亦鴻企業有限公司」移送地檢署偵辦,並以最嚴格的方式處理相關違規行為。食藥署將繼續進行進一步的檢驗,以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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