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工性騷擾3名女助理 獲刑並賠償2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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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5日,記者李立法報導,屏東地區一名李姓監工因涉嫌對工地3名女助理進行性騷擾,被判處4個月徒刑並需賠償22萬元。李男在擔任建築師事務所監造工程師期間,涉嫌對2名女助理工程師及1名女工務助理進行言語和肢體上的性騷擾。

據了解,李男在2年多前監造某工程時,多次對3名女性進行不當的肢體接觸和言語性騷擾。3名受害者的公司設立的工作場所性騷擾事件申訴委員會對此進行了調查,最終一致認定李男的行為構成性騷擾,侵害了3名受害者的身體自主權。具體來說,A女因遭受性騷擾而患上了混合焦慮、憂鬱及失眠等症狀,最終選擇離職;B女則出現了焦慮、憂鬱及晚上噩夢等症狀;C女則經歷了極度的心理恐懼和精神痛苦。

在法庭上,李男辯稱自己絕無性騷擾之意,其行為符合社交禮儀,並強調與3名女性工作伙伴關係良好,偶爾會向她們比愛心手勢,且有一些微小的肢體接觸,但3人當時並未表達反對或不舒服。然而,屏東地院經過審理後,認定李男的性騷擾行為成立,判處其4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此外,3名女受害者還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法院根據受害程度判決李男應分別賠償3人各10萬元、6萬元和6萬元。此案目前仍可上訴。

此事件再次凸顯了工作場所性騷擾問題的嚴重性,呼籲各界提高警惕,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時應勇於制止並尋求幫助。相關協助可撥打113或110。

☆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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