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6日,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涉及圖利妻舅的案件,連江縣政府前秘書長張雲龍被檢察機關約談後,台北地檢署於今晨複訊後諭知其100萬元交保,並採取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的措施,並施以科技監控。其他涉案人員中,蕭松年50萬元交保,行人公司負責人李宛諭30萬元交保,行遠公司實際負責人鄧浩及登記負責人郭倩如各10萬元交保,張雲龍之妻蕭若芸則未被追究責任。
張雲龍自小立志成為檢察官,因家庭條件選擇東吳大學法律系夜間部,半工半讀完成學業。30多年的從政生涯中,他曾任連江縣政府法制業務、消費者保護官、縣議會法制室主任,最後成為縣政府秘書長。然而,他如今因涉嫌貪污圖利案件而捲入司法程序。
檢察官黃琬珺指揮廉政署對張雲龍、蕭松年等人進行搜索,並約談相關人員。檢方調查發現,蕭松年於2020年借用行遠公司名義,以近2千萬元投標連江縣政府「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然而,廠商得標後發生違規情形,且恐面臨裁罰。2021年間,張雲龍疑似利用秘書長身分向下屬施壓,要求關於此公司的公文須經過他決行,裁罰也疑似不了了之。不久後,張雲龍妻子的帳戶有數十萬元不明資金流入;檢方懷疑張雲龍主導「沒收」裁罰以圖利妻舅。
此外,檢方還發現張雲龍在2023年一件預算金額約4百萬元的「連江縣環境景觀總顧問服務計畫」採購案中,擔任評選委員會評選委員兼召集人身分,明知妻舅以另一家行人公司借牌投標,經提醒仍未迴避,甚至主導會議讓該公司得標。
全案目前朝違反政府採購法及圖利等罪嫌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