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妻子婚後「失聯」五年,台夫婿提離婚求判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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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記者劉詠韻/台北報導 一名台灣男子阿國在妻子小麗(化名)婚後五年失聯後,向法院提出離婚申請。根據士林地方法院的判決,法院認定阿國與小麗的婚姻已難以維持,因此判准離婚。此案件引起了社會對跨境婚姻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的關注。

阿國表示,他與小麗於2018年結婚,並於2019年3月登記。同年3月底,小麗來台與他共同生活,但僅數月後,妻子於2020年1月19日返回越南,並自此與他斷絕聯繫。阿國指出,自那之後,他與小麗已經分居五年,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因此,他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向法院請求離婚。

在法院審理期間,小麗未到庭辯論。法官審酌阿國提供的證據,包括戶籍謄本和小麗的入出國紀錄,確認小麗自2020年1月19日出境後未再入境台灣。法官認為,婚姻的目的在於共同生活與相互扶持,但阿國與小麗分居五年,彼此間未有互動或聯繫,顯示雙方均無維繫婚姻的意願,婚姻基礎已經動搖,難以共處。因此,法院判決准予離婚。

此外,此案例也引發了對跨境婚姻中可能出現的問題的討論,特別是在配偶一方長期失聯的情況下,如何保障另一方的權益,以及如何處理相關的法律問題。此案件的判決結果,將為未來類似案件提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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