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審議通過宜蘭大南澳326筆公地放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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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今日召開公地放領審議會,審議通過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所提宜蘭縣大南澳地區326筆放領土地,面積約64公頃。這標誌著公地放領政策重啟後,邁出實際操作的第一步。總統賴清德於21日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隨後行政院長長卓榮泰也在行政院會中指示加速處理農民的期盼。

根據內政部的說明,此次審議通過的土地是根據行政院指示,基於依法行政、信賴保護與國土保育3個原則進行的。政府將基於這些原則,重啟「國有平地耕地」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的公地放領,並以宜蘭縣大南澳地區台拓地先行試辦。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首次審議通過的土地,財政部將依法儘速完成處分程序,再送交宜蘭縣政府公告放領及通知承租人申請承領。經承領的土地,將由縣府進行調查確定及通知繳價,待繳清地價後,承租人即可取得土地所有權。內政部強調,政府將與財政部、縣市政府合作,儘速辦理租約清查等各項放領作業,希望能讓農民早日實現「耕者有其田」。

根據內政部的規定,申請人必須符合「民國65年9月24日以前已與政府訂約承租至今」,且維持「農地農用」等2條件,同時需符合「國有耕地放領實施辦法」及「國有邊際養殖用地放領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始得申請。此次審議通過的土地,將為未來公地放領政策的推行提供重要的實踐經驗,預期將對農民權益的保護及農地使用的合理化產生正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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