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女出頭 持鐵鏟毆前男友男子被判拘役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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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新北地方法院近日的判決,李姓男子因不滿女兒與黃姓前男友之間的感情及金錢糾紛,去年10月18日下午在某工地內看見黃男後,使用鐵鏟毆打對方腿部,導致黃男受傷。新北地院認定李男觸犯傷害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根據檢警調查,黃男與李男的女兒曾經交往,但後來因感情和金錢問題產生糾紛。案發當時,李男看見黃男後,先拿鐵鏟朝其拋擲,接著又拿起鐵鏟毆打黃男的腿部,並以木棍威脅對方,使其感到恐懼。黃男事後前往醫院驗傷,經醫護人員檢查確認其雙大腿有挫傷等傷勢,明顯遭到李男的攻擊。

在審理過程中,李男承認自己的行為,並表示是因為女兒與黃男之間的金錢和感情糾紛才會動手。法官在考量李男的動機後指出,李男未能以理性和和平的方式解決爭端,反而訴諸暴力,造成對方受傷及精神上的恐懼。然而,法官也考慮到李男是因女兒與黃男之間的糾紛而情緒激動,最終依觸犯傷害罪判處李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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