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騷法公聽會聚焦修法方向 期盼增強人身安全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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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台北5日電 跟蹤騷擾示意圖。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民進黨立委林月琴等人於今日表示,自跟蹤騷擾防制法實施以來已超過3年,但仍存在多項需改進之處,如跟騷構成要件的豁免條款等。為此,他們召集政府機構、專家學者與民間團體,在立法院舉辦修法公聽會,旨在收集各界意見,加速擬定合理的修法方向,以保障民眾的人身安全與身心健康。

林月琴指出,跟騷法實施至今已逾3年,根據警政署的數據,約7至8成的加害者在收到書面告誡後未再犯,顯示跟騷法的初步成效。然而,從司法院的資料來看,自2022年6月至2023年8月,法院核發的跟騷保護令平均審理時間為33.9至44.7天,顯示法律在實務操作中仍存在諸多挑戰。

公聽會討論的重點包括:法律要件與程序機制的補強,尤其是現行跟騷法以「與性或性別有關」作為構成要件,實際操作中認定困難,導致案件難以成立或偵辦拖延。因此,是否應增訂「豁免條款」,並建立緊急保護令制度,以縮短保護空窗期並提高法律適用的一致性,成為重要議題。

范雲強調,雖然8成的人在收到書面告誡後不再騷擾當事人,但剩餘的2成仍需特別關注。她指出,現行法中「與性或性別相關」的定義可能不夠全面,其他形式的騷擾也可能成為安全問題。許多國家的跟騷法並未設置此定義,因此需進一步探討。此外,保護令核發空窗期的安全漏洞也需解決。

王美惠則指出,目前法院核發跟騷保護令平均需34.72天,這段保護空窗期可能使被害人持續面臨危險。她建議,應設定警察書面告誡的時效,並全面檢討案件個資保護與跨部會合作機制。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特聘教授王珮玲表示,跟騷法目前面臨四大困境,包括性或性別認定困難、相關罰則輕微、保護令核發耗時且內容不足,以及加害人處遇門檻過高。她建議,應增訂豁免條款,取代性或性別的構成要件,並提升書面告誡的效力,如明定警察機關於調查行為人跟騷犯罪嫌疑完成的72小時內決定是否核發書面告誡,必要時可延長一個月。

王珮玲進一步指出,應增列保護令種類及款項,包括限制蒐集及散布被害人個資等,以即時積極減害。同時,強化被害人個資與安全維護,並加強防治網絡的合作。

內政部警政署在書面報告中指出,若刪除「與性或性別相關」的要件,根據民間倡議的版本,將對特定人反覆或持續進行違背其意願、使其感到恐懼的行為,包括記者追訪、校園霸凌、職場霸凌等。此類立法對民眾權益的影響及相關部會分工的調整,均需審慎評估。警政署正進行相關委託研究,以確保立法周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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