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座談提兩建言 盼解決憲法法庭停擺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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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總統賴清德兩度提名的大法官人選遭立法院否決後,憲法法庭已停擺逾300日。為尋求解決之道,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於3日舉辦座談會,邀集法學專家共同探討制度內外的可能解方。與會學者指出,大法官任期交錯制的設計是造成憲法法庭容易陷入停擺的根本原因,同時提出利用憲法法庭殘存功能維持運作的建議。

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5條規定,司法院設大法官15人,目前仍在任的大法官有8人。《憲法訴訟法》第30條規定,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今年1月修法後,大法官人數不足已成為憲法法庭無法正常運作的主要障礙。去年10月31日,7名大法官任期屆滿卸任,賴清德總統分別於2024年12月和2025年7月提名繼任人選,但全部被立法院否決,導致憲法法庭至今停擺超過300日。

台大法律學院副教授蘇慧婕指出,任期交錯制是台灣憲法法庭的「脆弱性根源」,當半數大法官同時卸任時,憲法法庭最為脆弱。《憲法訴訟法》的高門檻和人事杯葛等因素,進一步加劇了當前的僵局。蘇慧婕強調,憲法法庭的真正困境在於失能,而非單純的人數不足。她認為憲法法庭負有防止停擺的最低義務,至少要能維持基本運作。

近期德國通過修法將聯邦憲法法院的運作規範「憲法化」,並引入「替代選舉制」,規定新任者繼任後舊任者才能卸任,以避免未來遭少數民粹政黨破壞。這種做法可作為台灣的借鑒。

中研院歐美所助研究員邵允鍾則認為,儘管憲法法庭目前無法進行裁判,但仍可受理案件,應利用此殘存功能維持運作。他提出,新法公布前,可向憲法法庭聲請憲法裁判,法案暫時無法生效;若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則總統依法必須正式公布該法律。此舉旨在將最終裁決權歸還憲法法院,並迫使朝野儘速通過新的大法官人選。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強調,解決當前僵局關鍵在於總統的職責展現,認為賴清德應提名立法院可能通過的人選,而非讓僵局持續。邵允鍾亦指出,當前大法官提名過程缺乏透明度,須通過朝野協商和妥協,甚至政治交換,才能化解僵局。立法院兩度否決提名的情況下,外界無法得知賴清德是否曾提出立法院屬意的人選,也無法判斷否決是否出於有意癱瘓憲法法院,還是單純不接受提名人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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