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昨(5)日針對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進行表決,最終結果維持原決議59票、反對原決議50票,財劃法覆議案未能通過。因此,地方補助款的分配將維持國民黨團提出的版本。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日出席消防志工表揚活動時表示,近期立法院審議法案時未進行充分討論便逕付二讀,對於覆議案也不經報告與答詢就強行表決。他批評道:「不要以為把眼睛、耳朵矇起來,埋在沙子裡,大家就會成為鴕鳥。對於不經正常議事程序、違反議事倫理的任何決議,行政院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進一步說明,財劃法再修正版(國民黨團版)在三讀前未經立法院充分討論;覆議後,立法院仍拒絕進行相關討論。「窒礙難行的法律」不會因為立法院的一次表決就變得可行,因此「行政院不會、也不能執行違法的法案」。
這場財劃法爭議源於去年底立法院通過的一項法案,該法案導致345億元中央對地方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11月14日,立法院通過財劃法再修正案,規定今年度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去年8月底核列的今年度一般性補助款金額;計劃型補助款的補助比率也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劃的平均值。行政院認為這項修正案窒礙難行,因此提出覆議,但昨日覆議案遭立法院否決。行政院也針對財劃法提出修法版本,但目前在程序委員會遭到擱置,暫緩列案。
根據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的案件,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尽管昨日立法院記名表決維持原決議59票已超過1/2門檻,但卓榮泰明確表示「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這也為財劃法的執行帶來新的變數。
此外,總統府已于3日公布11月21日三讀通過的財劃法修正案,該修正案針對分配公式錯誤導致的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問題進行修法,並溯及至今年3月2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