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澄清歐盟碳稅傳言 確認無需繳交鉅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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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8日,中央社/台北 ─ 環境部今晚發布新聞稿,對近期網傳消息進行澄清,指出明年起將對台灣企業徵收碳稅並需繳交鉅額罰款的說法,與事實完全不符。環境部表示,有關台灣企業將面臨每年新台幣8000億元罰款的預估,僅為錯誤訊息。

環境部進一步解釋,目前國際間並無對他國課徵碳稅的先例,即使提到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屬歐盟規則,其範圍目前僅限於水泥、鋼鐵、鋁、肥料、氫氣與電力等產品。該機制於2026年開始實施,但僅要求針對產品直接排放(範疇一)所造成的碳排購買憑證。

根據環境部的說明,歐盟CBAM規則允許抵扣於出口國已繳納的碳定價費用(台灣自2025年起開徵碳費,可用於扣抵歐盟CBAM憑證),以及抵扣歐盟排放交易制度(ETS)下尚可獲得的免費配額(依照現行方案,2026年仍有97.5%的免費配額,逐步調降到2034年才會完全取消)。

此外,環境部指出,在歐盟CBAM規則中,涉及出口國產品的電力間接排放(範疇二)並無需繳納CBAM憑證,因此網傳台灣因能源結構導致須繳交高額罰款一事,在歐盟CBAM機制下並不會被收取費用。

環境部強調,該機制旨在減少碳排放,並非對台灣企業課徵罰款,相關企業無需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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