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警方在一次路邊巡邏中,發現一名45歲的陳姓男子騎乘機車違規跨越雙黃線逆向行駛。警方進一步查核發現,該機車的車牌早已被註銷,原因是車主未續保機車強制險。最終,陳男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3.6萬元,並面臨監理機關1500至3000元的罰鍰。
此事件引發了公眾對於政府提醒機車車主續保強制險的討論。許多民眾認為,政府應該主動通知車主繳費,以避免因疏忽而遭受罰鍰。台中市民林先生表示:「在購買機車時,應該提供多種通知方式,如電子郵件或手機簡訊,提醒車主及時繳費。」另一位市民梁小姐則表示:「只要提醒和通知足夠多,讓民眾能夠看到並接收到,這樣的措施就是合理的。」
警方解釋,根據法律規定,車主必須為機車投保強制險。若未按時續保,監理機關將對其處以1500至3000元的罰鍰。而使用已被註銷的車牌上路,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開罰3.6萬元。台中市第五分局水湳所副所長林俊逸提醒,車主應留意強制險的有效期限,逾期未續保不僅會受到監理機關的罰鍰,連續6個月未投保更可能被註銷車牌。民眾若有疑慮,可向監理機關查詢投保情況,以免因疏忽而遭開罰。
警方強調,若車主在繳清逾期保險費用後,可向公路局申請領回車牌,恢復使用。此舉旨在提醒廣大車主,務必關注自己的強制險續保情況,以避免不必要的罰鍰和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