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移工自製獵槍獵殺石虎、流浪貓牟利 竟持槍拒捕遭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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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台中地方法院最新判決,越南籍潘姓、范姓失聯移工因非法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及流浪貓,並涉及販賣獲利,遭到警方拘捕。潘姓移工在被捕時甚至持自製獵槍對準員警,最終被羈押。范姓移工已被判處8月及4月徒刑,而潘姓移工的判決尚未出爐,目前仍在押。

據檢警調查,以潘姓失聯移工為首的盜獵集團,找來范姓及阮姓同鄉共同犯案。2020年10月起,潘男開始失聯,利用自製獵槍在山區獵殺各種野生動物,並交由范嫌和阮嫌對外販售。今年3月,潘男以1500元價格將一隻去皮的流浪貓屍體售予他人;4月19日,他又在不詳地點獵殺一隻保育類石虎,透過臉書詢問買家,最終以3000元成交,總計獲利4500元。

范姓移工承認曾協助潘男尋找買家交易,並因此獲取500元車馬費。其女友阮姓女子則曾協助翻譯。警方在逮捕潘男時,發現現場有山羊肉和穿山甲鱗片等動物遺骸,推測該盜獵集團的目標不僅限於石虎,而是見到的野生動物都會獵殺,目的是販賣給越南同鄉等人食用。

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石虎屬於珍貴稀有保育類動物,范男罔顧動物生命,非法宰殺並販售,因此依違反動物保護法非法宰殺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另依非法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這起案件不僅突顯了非法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的嚴重性,也提醒相關單位需加強監管和打擊此類違法行為,以保護生態環境和動物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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