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劃法一年內三度修訂 國庫損失681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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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5)日再次否決行政院提出的財劃法覆議案,這已是過去一年內第三次修訂財劃法,導致國庫損失高達6811億元。行政院長卓榮泰多次強調,不會依照現行版本的財劃法編列預算,並明確表示,「再修版財劃法」不可能在中華民國台灣的執政過程中出現。

去年12月20日,立法院在藍白聯盟的推動下,三讀通過「新版財劃法」,該法擴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調整中央和地方的財源分配。根據修法,地方政府獲得4165億元的統籌分配稅款,且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法案施行前一年的水準。然而,修法未進行事權檢討,導致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分配公式也擴大了城鄉差距,使人口稠密、工商發達的市縣更具優勢。

更為嚴重的是,分配公式內容矛盾且不明確,財政部8月底公布的2026年中央統籌稅款分配金額中,有345億元無法分配。藍白聯盟原計劃在本會期修改分配公式,但卻在11月14日突然提案,並直接在立法院院會表決通過「再修版財劃法」。通過的版本並未處理分配公式錯誤,而是要求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和計畫性補助款不得變更。

「再修版財劃法」規定,一般性補助款不得低於一定金額,計畫型補助款不得低於一定比率,且延續性計畫不得終止或變更補助金額。這些規定使中央政府失去調劑財政盈虛的彈性,且財力級次仍按舊版「財劃法」分級,無法合理反映地方財政能力,也限縮了中央對地方辦理自治事項和履行法定義務的監督。

行政院指出,如按「再修版財劃法」,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歲出及舉債需各增加2646億元。加上前次修法導致的2992億元舉債,兩次修法合計舉債5638億元,已違反「公共債務法」舉債上限15%的規定。對於公式爭議部分,立法院終於在11月20日修正通過,但行政院版「財劃法」送抵立法院後,至今仍未獲得在野黨團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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