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昨(5)日針對行政院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覆議案進行投票,最終結果為59票維持原決議,50票反對原決議,財劃法覆議案遭否決。根據此結果,地方補助款分配將維持國民黨團版本。行政院長卓榮泰出席消防志工表揚活動時表示,近期立法院在未進行充分討論的情況下逕付二讀,且覆議案亦未經報告及答詢便強行表決。他批評這種做法:「不要以為把眼睛、耳朵遮起來,埋在沙裡,大家就會成為鴕鳥。對於不經正常議事程序、違反議事倫理的決議,行政院並無執行的壓力。」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進一步強調,財劃法再修正版(國民黨團版)三讀前未經立法院充分討論,覆議後立院仍拒絕討論。她指出,「窒礙難行的法律」不會因為立院的一次表決而變得可行,因此「行政院不會、也不能執行違法的法案」。
此次財劃法爭議源於去年底立法院通過的345億元中央對地方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立法院於11月14日通過財劃法再修正案,規定今年度中央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去年8月底核列的今年度一般性補助款金額,且計畫型補助款的補助比率亦不得低於過去十年同財力級次縣市、同類型計畫的平均值。行政院認為此法案窒礙難行,因此提出覆議,但昨日覆議案遭立院否決。行政院亦針對財劃法提出修法版本,但在程序委員會中遭擱置,暫緩列案。
根據憲法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如經全體立法委員1/2以上(57人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長應接受該決議。尽管昨日立院記名表決維持原決議59票已過1/2門檻,但卓揆表態「沒有必須執行的壓力」,為財劃法的未來執行投下變數。
此外,總統府已于3日公布11月21日三讀通過的財劃法,該法案修正了分配公式錯誤導致345億元統籌分配稅款無法分配的問題,並溯及至今年3月21日起生效。此舉亦為後續的財劃法執行帶來更多複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