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現行的「國籍法」規定,雙重國籍者若欲參選我國公職,需在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然而,國民黨團擬修法讓中國籍配偶參政權不受此規範限制,即不必放棄中國國籍即可參選。對此,民眾黨不分區備位立委李貞秀近日表示,她將直接簽署「無雙重國籍切結書」。
內政部長劉世芳在24日的記者會上表示,現行「國籍法」中並沒有設立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的切結或具結辦法。劉世芳強調,「國籍法」適用於所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人士,若特別針對中國籍配偶設立例外條款,將是一種特權條款,顯得不合理。
根據「國籍法」第20條規定,公職候選人需在當選後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劉世芳指出,行政院在112年的函示中已明確指出,「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當然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此外,劉世芳還提到,目前有5個鄉鎮市區公所尚未解職中配村里長,這些村里長已超過1年仍未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內政部已多次去函要求縣市政府依法處理,但對方多以推拖方式應對,例如需向陸委會、移民署、民政司等機構請示。內政部認為,這些縣市地方政府在執行職責上有所失職,已將此事移送監察院調查。
劉世芳進一步解釋,「國籍法」的規定旨在確保公職人員的忠誠度和國家安全。特別是在當前的國際形勢下,這項規定尤為重要。國民黨團的修法提案若獲通過,將可能對國家安全和公職道德帶來潛在風險。因此,內政部將繼續監督相關事宜,確保法律得到有效執行。
(本文由林哲遠/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