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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記者林哲遠報道,內政部長劉世芳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現行「國籍法」並無簽署「無雙重國籍切結書」的相關規定。此番言論是對民眾黨不分區備位立委李貞秀近期表態將簽署「無雙重國籍切結書」的回應。
「國籍法」規定,雙重國籍者若欲參選民選公職,需在當選後1年內放棄除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然而,國民黨團擬修法,希望讓中國籍配偶參政不受此限制,即不必放棄中國國籍即可參選。劉世芳對此表示,「國籍法」適用於所有中華民國以外的外國國籍,若特別針對中國籍配偶制定條款,將構成特權,有失公平。
劉世芳強調,根據「國籍法」第20條,擔任公職者需在1年內放棄中華民國以外的國籍,這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行政院也在2022年的函示中明確指出,放棄的國籍範圍涵蓋所有非中華民國國籍。
此外,劉世芳指出,目前有5個鄉鎮市區公所尚未解職的中國籍配偶村里長,這些人已超出法律規定的1年期限。內政部民政司多次致函相關縣市政府,要求依法處理,但多數地方行政單位以各種理由推託,例如需要請示陸委會、移民署等機構。劉世芳認為,這種拖延行為已屬失職,內政部將此情況移送監察院調查。
此事件再次引發對「國籍法」執行力度的討論,特別是在涉及中國籍配偶的參政資格問題上。劉世芳的回應強調了法律的普遍適用性,並呼籲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確保法律的公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