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滅火器自爆再現 議員倡議高地增設消防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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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4日,基隆市通仁街165巷2弄發生一起滅火器自爆事件,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此次事故再次引起當地居民和議員對公共安全的高度關注。

根據基隆市消防局火災預防科長黃琦初的說明,這台自爆的滅火器生產於2020年,按規定應該在3年內進行汰舊換新。然而,這台滅火器被擅自移動到其他地點,成為一臺無主的“孤兒滅火器”。黃琦初強調,擅自移動滅火器會導致其無法及時汰換,呼籲市民切勿擅自移動滅火器,如需移動,應向區公所申請核備。

居仁里長洪文慶指出,滅火器本應用於救災,卻成為威脅里民安全的隱患。他建議市政府應考慮在易發生火災的地區增設消防栓,以提高救災效率。洪文慶還提到,2022年同樣在居仁里發生過一起滅火器自爆事件,當時他陪同前任里長巡視轄內滅火器,發現多數滅火器尚未過期,未進行更新。此次事故再次突顯了定期檢查和更新滅火器的重要性。

基隆市中山區議員宋瑋莉表示,3年前發生的滅火器爆裂事件曾引發當地居民的恐慌,許多人反對將滅火器設置在住宅附近。目前,市議會正在召開定期大會,她將提議在山坡地等高地多設置消防栓,以提高火災救援的時效性。此外,消防局曾考慮全面回收戶外滅火器,但部分里長認為在一些狹窄巷弄中,滅火器仍具備實際用途。

黃琦初再次強調,按照規定,滅火器每3年需進行汰舊換新,此次自爆的滅火器應該在2023年完成汰換。他呼籲市民遵守規定,避免擅自移動滅火器,確保公共安全。

此次滅火器自爆事件再次凸顯了城市公共安全設施管理的重要性,相關部門需加強監管,確保公共設施的有效運作,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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