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人事不足致電視產業僵局 學者倡議修法設審查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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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因委員人數不足,無法做出正式決議,導致電視產業陷入僵局。許多電視系統與頻道變更申請案已拖延超過一年,對業者權益造成重大影響。世新大學廣電系兼任副教授何吉森建議,修訂《有線電視法》,訂定合理的審查期限,以解決當前困境。

何吉森指出,NCC因委員人數不足,許多決議無法完成,影響業者權益。他強調,有線電視業者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營運計劃書內容,不僅反映產業變化,更關乎閱聽眾權益,應設立一定的審查時限。根據《行政程序法》第52條規定,一般審查期限為兩個月,必要時可延長一次。然而,目前NCC的某些審查已拖延超過一年,亟需修法解決。

何吉森進一步表示,《有線電視法》中的市佔率上限部分也應重新評估。台灣經濟研究院的研究顯示,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具有競爭替代關係,可納入同一市場計算。因此,《有線電視法》第24條在計算系統總訂戶數時,應將境內其他多媒體內容平台一併考慮,以更全面地反映市場競爭狀況。

近期,立法院已有立法委員提出修法草案,旨在因應NCC無法召開委員會審查頻道變更案件的問題,以及有線電視訂戶數量下滑而其他視訊平台用戶數激增的不對等現象。有線電視訂戶數自2017年高峰的526萬戶,連續31期下滑至431萬戶,而其他視訊平台的用戶數則大幅增長。此修法草案旨在將各公共收視聽平台的用戶數納入評估,動態調整有線電視訂戶數上限,促進系統業者在競爭中加速建構台灣第二條韌性高速寬頻網路。

這項修法若能通過,將有望解決當前電視產業的僵局,促進市場公平競爭,並保障閱聽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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