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蘇丹紅化妝品檢驗結果公布:14家業者、18項產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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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藥署)今日公布第二批化妝品使用工業用色素「蘇丹4號」的檢驗結果。此次檢驗顯示,14家業者的18項產品中含有違禁色素,其中包括歐萊德和綠藤生技等知名品牌。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表示,這些產品均已被暫停販售並下架,相關業者將依法受到處罰。

據了解,此前食藥署在第一波檢驗中已發現禁止使用的工業用色素「蘇丹4號」流向國內14家業者。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檢驗結果顯示,原料進口商「亦鴻企業有限公司」供應的12家國內業者及其18項產品中,均檢出色素蘇丹4號。食藥署已將此案件移送地檢署進行進一步偵辦。

王德原進一步指出,此次問題原料由新加坡公司Campo Research(Campo Cosmetics)Pte. Ltd.生產,原料名稱為「紅色複方」。食藥署公布了一批使用該問題原料的14家國內業者清單,扣除1家國外業者及1家原料出口商,共12家及其18項產品被檢測出含有禁用色素。

檢驗結果顯示,問題原料批號2025-01-13、2025-02-18、2025-10-10分別檢出蘇丹4號的含量為1,177 ppm、1,151 ppm、1,486 ppm。綠藤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專心護唇油-莓紅版」批號M25062702、M25073001、M25100701的檢出結果分別為48 ppm、50 ppm、54 ppm。

食藥署表示,已主動「價購」有疑慮的產品,並由國家實驗室在第一時間積極開發及建立化妝品中蘇丹色素的檢驗方法。採用高靈敏度的液相層析串聯質譜儀(LC/MS/MS)進行檢測,並以同位素內部標準品法進行定量分析,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性。針對含高量禁用色素的問題原料,則輔以液相層析儀(LC)進行高濃度定量分析,確認檢驗方法的定性和定量準確性。

王德原強調,此次違規產品涉及違反《化妝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6條規定,根據同法第22條,可處新台幣2萬元至500萬元罰款,並可按次處罰。違規產品根據同法第16條至第18條規定,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並將沒入銷毀。

此次事件中,「亦鴻企業有限公司」輸入的高濃度禁用色素化妝品原料涉嫌假冒詐欺,食藥署已主動向檢調單位提供關鍵證據,與司法部門共同打擊源頭不法行為,全面封堵問題原料再度流入市場。王德原表示,食藥署將以最嚴格的方式處理相關行政處罰,並統計違規產品的下架數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未來還將進行更多波次的檢驗,確保市場上的化妝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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