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1月25日,監察委員王幼玲和高涌誠對桃園女子監獄的親子園地進行了調查,發現該監獄在攜子入監幼兒的照顧、空間、營養、活動及跨部會責任分工等方面存在重大缺失。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要求行政院督促相關部門進行全面檢討,以落實《兒童權利公約》的規範。
此次調查起因於一名印尼籍移工母親的陳情,她表示自己攜子入監後,因語言不通無法理解監規,也難以反映需求。此外,她還指出,被要求長時間揹抱幼兒,孩子哭鬧時也缺乏協助,這是一種差別待遇。監委進一步調查發現,這種情況並非單一案例,而是現行制度下的普遍現象,尤其是外籍受刑人因語言弱勢,處境更加艱難。
監察委員指出,桃園女子監獄親子園地的兒童容額上限為21名,但在113年已有6個月時間超過這一上限。親子園地同時容納了31至44名一般受刑人,共用空間,導致場地高度擁擠。無預警履勘時,監委觀察到親子區域缺乏足夠空間,幼兒活動範圍受限,甚至無法容納幼兒的餐桌椅,受刑人不得不背著孩子吃飯。有母親反映:“小孩哭的時候,我找不到一個能安撫的位置,只能站在走道或角落。”
調查還發現,幼兒活動與遊戲時間不足,會走路的幼童每週僅能申請3次、每次10分鐘的戶外活動,總計每週30分鐘。不會走路的幼兒或因陌生環境而黏著母親的幼童,則無法參與任何戶外探索。受刑人表示:“我們知道孩子需要戶外活動,但排不到、也不能帶出去。”
在飲食方面,監委指出,幼兒餐食多以白粥和少量蔬菜丁為主,蛋白質來源不足,需要受刑人自費購買副食品。沒有經濟資源的母親表示:“有時候煮得很稀,撈不到米。”另有受刑人反映孩子因缺乏咀嚼練習而發展變慢。調查顯示,入監兒童的發展評估未落實,113年上半年48件評估中,僅2件使用了兒童發展檢核表。有幼兒疑似發展遲緩,但入監後未獲後續早療或醫療協助。受刑人表示:“很多資料我也看不懂,不知道能找誰。”
此外,監委強調,未設置適合母親安撫幼兒的空間,對於會啼哭的幼兒,受刑人必須背著作業,或在通道或公用廁所安撫幼兒。通風設備有限,環境悶熱,使夜間照護更加困難。總體而言,場舍對孩子不安哭泣時的處遇措施及戒護管理,加重了親子的心理負擔和壓力。
監委王幼玲和高涌誠強調,攜子入監制度的核心應是幼兒的最佳利益。然而,監所的保育員和兩歲以上幼兒的托幼園園皆仰賴民間單位贊助,法務部與衛福部在責任劃分、空間規劃、營養標準、人力配置及發展評估等方面均未形成一致機制。因此,監察院通過糾正法務部矯正署及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並請行政院督促相關部會檢討跨部會整合,挹注資源,以確保幼兒能在安全、健康且具基本發展機會的環境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