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因持有數千部兒少性影像被判緩刑 婦女團體譴責其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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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黃子佼因持有兒童及青少年性影像被起訴,一審被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然而,今日(25日)二審宣判,將刑期改為1年6個月,並緩刑4年。黃子佼的律師於昨日發表聲明,表示黃子佼是出於一時好奇才下載這些非法影像。然而,婦女救援基金會今日發表聲明,嚴厲譴責黃子佼的行為,指出其購買並下載數千部兒少性影像已遠超出好奇心的範疇,質疑其背後的性慾動機。

此事件不僅引發社會對兒少性侵問題的高度關注,也凸顯了數位時代下非法影像氾濫的嚴重性。婦女救援基金會強調,黃子佼作為公眾人物,其行為對社會的負面影響不容忽視,希望司法部門能夠對此類行為保持高度警惕,從而有效保護兒童和青少年的權益。

此外,法律專家指出,黃子佼被判緩刑意味著若其在緩刑期間遵守相關規定,將不會實際入獄服刑。然而,這一判決也引發了對現行法律是否足夠嚴厲的討論,呼籲相關機構進一步完善法律框架,以更有效地打擊兒少性侵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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