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外務省駁斥中國引用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條文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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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中國駐日大使館在聯合國憲章「敵國條款」的使用上引起了國際關注。中國駐日大使館於21日發文,引用聯合國憲章相關條款,暗示日本若實施侵略,中國有權直接對日採取軍事行動,無需聯合國安理會的授權。此舉針對的是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近日發表的「台灣有事」言論。

日本外務省於23日在其官方臉書頁面上發表聲明,駁斥中國駐日大使館的說法。外務省指出,聯合國大會早在1995年就以壓倒性多數通過決議,確認敵國條款已不合時宜,實質上等同失效。當時,中國也投下了贊成票。外務省進一步強調,2005年聯合國高峰會上,全體會員國領袖達成共識,通過決議要從聯合國憲章中刪除與「敵國」相關的用詞,中國同樣參與了這項共識。

中國駐日使館在官方帳號上以日文和中文發文,稱聯合國憲章專門設立敵國條款,規定德國、意大利、日本等法西斯或軍國主義國家,若有再次實施侵略政策的行為,中、法、蘇、英、美等聯合國創始成員國有權對其直接實施軍事行動,無需安理會授權。中國使館的發文還附上了聯合國憲章第53條、第77條和第107條的條文,但隨即遭到日本、台灣、美國等多國網友的反駁,指相關條文早已過時,當初簽署聯合國憲章的創始國是中華民國。

這場爭議不僅反映了中日雙方在歷史問題上的分歧,也凸顯了聯合國憲章某些條款在當前國際形勢下的適用性問題。中國此次引用敵國條款的舉動,顯然與聯合國早已做出的決議不符,這也引發了國際社會對中國外交策略的關注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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